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搬到高雄這麼多年了,高雄的交通情形總是被我及那票走南闖北的朋友們拿來當笑話!最常說的當然就是交通號誌像路燈或參考用,另外交警的執行能力也常被我們取笑。取笑歸取笑,在我心底還是替他們感到一陣悲哀呀~
學生時代,服裝儀容不整的從教官面前晃過,是對教官的一種藐視;走在馬路上,不遵守交通規則的車輛從交警面前闖過,也是對交警的一種挑釁吧!教官的睜一眼閉一眼,我們似乎都不覺得能影響到什麼社會安危,但交警若也睜一眼閉一眼,道路的使用者們,安心嗎?
今天看到一則新聞,才突然明白為何在南部的警察會讓人替他們感到悲哀:
2010/05/10 03:25中國時報【黃文博、鮮明、李翰/綜合報導】

台南市警局不少警員開紅單、或受理報案時,被檢舉態度不好,遭督察人員約談後,又拿不出證據而被處分,消息傳開後,外勤警員紛紛自掏腰包購買小型錄影、錄音器材,一出勤就配掛使用自保。

一位警員說,高層非常重視媒體爆料,連網路上沒有根據的言論,只要跟執勤態度有關,上級一聲令下,督察人員一定追根究柢,偏偏警察內規凡是遭檢舉或爆料者,警員得提證據證明自己清白,否則一律被申誡以上處分。

一位曾每月開出二百張罰單的警員說,現在的民眾,明明闖紅燈被攔下來,還大聲叫警察拿出證據,事後還檢舉警察態度差,他就是因為這樣被記了好多支申誡。

這位警員名列台南市警局最會開紅單排行榜,每月至少都開出二百張。不過他也是台南市警最「頭痛」的人物,因為他經常被檢舉、投訴,內容都是「態度不佳」,督察約談時,他又拿不出自己「態度很好」的證據,所以他也是被處分最多的警員。

該警員後來請調到警備隊,現在雖又回到派出所當管區,但過去被處分怕了,現在除非太過分,否則不會再去追闖紅燈的民眾,遇上了,一定全程錄音、錄影自保。

警政高層似乎也了解部分警員的消極態度,通知各單位集體採購錄音筆,讓警員執勤時使用;但警員都認為,公家買的錄音筆不好用,最近台南市警員盛行僅賣一千多元,具錄音、錄影和拍照功能的器材。警員說,這種電子蒐證器材,不但可以夾在警帽上使用,也可以掛在機車上,現在只要受理報案、開紅單,一定全程錄音、錄影自保。

台南市某分局六個派出所警員,甚至集體購買,連才派任沒多久的女警,出勤時也都配掛使用,這些女警強調,面對全民爆料時代,只有靠自己保護自己。

台中市各派出所從副所長以下,幾乎都自掏腰包購買錄影筆。一名副所長指出,錄影筆可連續錄影、錄音好幾個小時,曾有酒駕當事人事後誣指警方處置不當,看了蒐證畫面才啞口無言。市警六分局更要求員警在胸前別上「執行公務、全程錄音」告示牌,提醒當事人注意。

我不明白,是學校教育出了問題?還是社會風氣變了?亦或是家庭觀念出了偏差?當自己犯了錯,還可以對警察大小聲,還可以硬坳到變成人家要向自己道歉!這不是我從小受到的教育所告訴我的觀念。我也不明白,這樣是非不分的社會,要怎麼讓保衛人民的警察們奮勇向前?面對以命相抗的嫌犯,警察一不小心還會『執勤過當』,然後被嫌犯家屬指責、媒體大眾唾罵!

曾親眼見到一個交通警察的悲哀,在路口指揮交通的他,遇到一輛不顧指揮,硬要前衝,差點與遵守指揮轉彎車輛相撞的機車,他用肉身去阻擋,不知何故,那輛機車在停下來後倒了。事件若是只看到這裡,我會說他好偉大!但後續發展卻讓人打心底悲哀起來。。。

機車倒地的女騎士站在路中對著交警大吼大叫了起來,她怪交警推倒了她的車,交警責怪她不守交通指揮;兩人從路中吵到路邊,直到女騎士的父母來臨,女騎士更有恃無恐了,因為她的父母還帶了一位民意代表的助理來,他們依然堅持交警擋下女騎士的車並害她的車倒地是錯的,要他賠償。結局呢?我再也沒見到那位身軀微壯、嗓門又大的交警了,聽說,那次之後他就被調單位,不知道這次事件之後,他還會不會那麼奮不顧身?

是不是很悲哀?不是那位交警悲哀,是那位女騎士一家人悲哀~就是他們的那種態度,所以路見不平越來越少,如果連身為人民褓姆的警察們都會遇到狗咬呂洞賓的事情,那小老百姓怎麼辦?

於是,交通號誌成了路燈,交通警察也成了人型立牌,所謂一國兩制,在南北交通規則的遵守度上,就已經實現了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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